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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

欠欠欠欠

人生啊
如果用讨债和还债来形容
真的是非常贴切

上辈子欠的
这辈子我还完了
大家互不相欠

现在谁欠谁
哈~






纯属虚构 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人类就是这样
总是把不要的东西丢掉
 把旧的丢掉
把用过了的丢掉
把不满意的丢掉
把不想看到的丢掉

利用完了
也会把这个人狠狠地甩在一边
这种事情世界上天天都在发生
有何出奇

只是
要看看会不会发生在你身上
有时
发生在你身上
你知道了
但是你并不会采取任何行动
因为
你情我愿

丢掉丢掉
人人都会把不要的丢掉
我啊
也该学习这个动作了吧





纯属虚构 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2010年12月27日星期一

酒吧

有一个人开了间酒吧
酒吧因为某些因素被迫结束营业
身为老板的他
并没有觉得可惜
因为
他知道
在经营酒吧的过程中
他知道了经营技巧,
他也知道了顾客的喜好
也了解到顾客来喝酒的心情
结束营业
并不代表损失
而是经验累积的开始
这样
这位老板在经营下一个生意时
会更加熟能生巧。
放手,才能承担更多
放手, 不代表失败,而是为了下一次的进攻而做好准备。

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

自杀——害人害己

这几天闹得沸沸扬扬的为情自杀的事件
不知道如何说
只能说
那个女的很委屈、也很无辜
试站在女方的立场想一想她的感受~

我觉得
如果我是那个女的
我真的会很内疚内疚
忍受不到身边的压力,也许还会步上她男朋友的后尘
如果没有自杀的念头,也许会不断封闭自己
最后得忧郁症吧

在一个支持男方的page上
我看到管理员放了很多男方身前与女友的合照
这个举动,我很敏感
创办那个page的人目的是什么呢?
是要让女方看到照片后觉得更内疚?
还是....
我不知道
这,只是我站在女方的立场想一想~

爱情
没有对和错
不能完全怪女方

我是男生的话
绝对不会走上这条不归路
可以为了和4年的女友分手而自杀
为什么不能为了养育了20年的父母活下来呢?

圣经里有说道
自杀的人
天堂和地狱都不收
...
...
自杀是一种罪过

前方再辛苦的路,也要继续走完
自杀这条路真的不能走
走了这条路
会令父母、朋友etc 伤心!

在网上看到:

每隔七天,她那个自杀等于是重新要表演一次,很痛苦!
自杀不是一次苦完了就没有了,
每七天又要重复一次。
遇不到替身的,永远在那里重复,苦不堪言,比什么都可怜。

万事想开就好 =]

2010年12月4日星期六

reopen

这个部落格荒废了差不多半年

现在我又要重新使用这个部落格了

我把之前的文章都删除了
但是有留备份啦
看回之前写的文章
真的很想干掉自己
因为真的很愚蠢愚蠢
自己看了都会很想笑

还在思考着
部落格适不适合我
如果适合
我会继续写
不适合就拜拜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