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7月1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挂牌受理
知识产权案件,这也意味着南京市秦淮、栖霞等五区的一般
知识产权案件正式移交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铁路法院新增加的
管辖的案件是南京市秦淮区、栖霞区、浦口区、溧水区、高淳区的除了
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驰名
商标保护和垄断纠纷这些案件之外的其他
知识产权案件。最主要的案件是
著作权和
商标权,诉讼标的额是在200万以下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沈菁介绍说。
而对于一审不服、二审
上诉的情况,在铁路法院一审的
知识产权案件,二审
上诉法院为南京中院,其余案件
上诉地点不变。“如果是
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驰名
商标保护和垄断纠纷这一类案件,还是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
管辖。此外,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原有的涉及铁路运输有关的民事和刑事案件仍然
上诉到上海铁路中院。”沈菁说. 据了解,原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
管辖的是跟铁路有关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其中,民事方面主要涉及到铁路上相关的运输
合同、人身损害、劳动
合同纠纷;刑事方面主要包括铁路上发生的盗窃、贩卖毒品、拐卖儿童等案件。 目前,全国均在试点相关铁路公检法系统改革。其中,江苏仅有两家铁路法院,除南京外,常州铁路法院的
管辖方案目前还未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