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帶領讀者穿越古今,觀看古代與居家有關的大小事情。從土地開發、房屋買賣、租賃、政策、居家環境、家居生活到裝潢整修。從官書到筆記,從書信到墓誌銘,多元史料見證千年房市如何運作和轉變。從歷史中觀察古人生活,但同時也看見「現在」,古人也和我們一樣有「居住正義」問題。
文:李開周
萬曆年間買房過戶
在中國買房,繳契稅要去地稅局,過戶要去房管局,稅費徵收和權證管理是分開的(在台灣,繳稅要去稅捐稽徵處,過戶得到地政事務所)。
在萬曆年間(一五七三-一六一九)買房,繳契稅要去縣衙,過戶要去五城兵馬司,稅費徵收和權證管理也是分開的。
中國的稅費徵收和權證管理之所以分開,是為了減少稅收流失——如果讓房管局既發證,又收稅,一攬子包辦,那麼這個部門就可以多收紅包少收稅,把辦證的條件設定為好處費而不是納稅憑證,最後窮了財政,富了機關,一個部門的成員都將吃成胖子。所以,自從二○○五年以後,契稅一直是財稅部門直接徵收,房管局只能辦證,以及收一些少量的工本費。據國家稅務總局發文,現在徵收機關掌握了稅源,契稅管理得以強化,契稅收入正在持續快速地增長著。可見把稅費徵收和權證管理分開的決策是對的。
然而,在萬曆年間,稅費徵收和權證管理雖然分開了,契稅仍然繼續流失,而且流失得越來越厲害。
原因有二:
首先,總有一部分購房者不去過戶。彼時稅率最低百分之一點五,最高百分之三,買一百萬的房子,過戶前至少要繳一萬五千元的契稅,如果不過戶,那一萬五千就省了。例如萬曆十七年(一五八九)十月,北京宛平居民邵盤花七百七十六兩買了一套房,到十八年(一五九○)五月,又花六百五十三兩買下另一套房,按當時稅率,合計要繳契稅二十一兩。邵盤猶豫不決,依法納稅心疼,不納稅又過不了戶。一哥們兒勸他:「稅契事打什麼緊!稅他何用?留些稅錢,咱們買酒吃。」於是邵盤就沒繳稅,當然也沒去過戶。像邵盤這樣的,萬曆年間俯拾皆是。
當然,買房不過戶是違法的,要打五十下板子,還要把房款的一半充公。可是,只要您自個不說,誰又知道您買房沒過戶呢?明朝中後期,政府每隔十年才檢查一次過戶紀錄,您不聲不響買套房,離挨板子遠著呢。
其次,五城兵馬司的工作人員不太負責。如前所述,縣衙負責徵稅,五城兵馬司負責過戶,照規矩,這個五城兵馬司必須拿到縣衙簽發的納稅憑證,才能辦理過戶手續。但實際操作的時候,好多人拿著自己套印的假憑證去過戶,也能順利通過。這說明辦事員不細心,也說明那時候資訊技術太落後——假如那時五城兵馬司和縣衙有網路連結,每個申請過戶的購房者是否納稅在網上都有公布,相信沒人敢玩假憑證。
萬曆年間的房價很便宜?
手頭有一張房契,寫的是萬曆十五年(一五八七)七月,安徽黃山某居民許先生,在當地買到一別墅,該別墅占地五畝,建有樓房三間,平房二十八間,連房帶地,花去紋銀一百零六兩。
明代一畝約有六百三十八平方公尺,五畝就是三千一百九十平方公尺。每間房子約有十五平方公尺(四點五坪),三間樓房加二十八間平房,就是一百四十坪。像這樣一處別墅,放到今天的北京或上海,沒千把萬大概買不到吧?即便在黃山,售價也得在三百萬以上不是?可人家許先生只花了紋銀一百零六兩。
一百零六兩銀子是多少錢呢?還記得萬曆十五年(一五八七)夏天,安徽米價上漲,每斗賣到紋銀二錢,當時十錢為一兩,每斗賣二錢,說明一兩能買五斗,而明代一斗約有十公升,每公升大米重約零點八公斤,所以每斗大米有八公斤重,按每公斤四十元的市價,需要花三百二十元購買,買五斗則需要一千六百元。綜上所述,在萬曆十五年的黃山,一兩銀子相當於今天一千六百元,一百零六兩銀子還不到新台幣十七萬。放在今天,這點錢甭說買別墅,買別墅裡一間廁所都不夠。
我曾經懷疑這位許先生是惡霸地主之流,一貫擅長強買強賣,才能以這麼低的價格買到那麼大的別墅。後來發現,他也就是一平頭百姓,壓根兒不具備強買強賣的資格。另外,房契上寫得明白:「三面議定,時值價銀一百陸兩整。」說明除了買賣雙方,還有中間人幫著估價,而且是按「時值」,也就是市場價格。
由此我想得出第一個結論:萬曆年間的房價很便宜。
同樣在萬曆十五年,同樣在安徽黃山,人們買一斤鹽,卻要花三錢銀子,按每錢銀子折合一百六十元新台幣計算,當時每斤鹽售價是四百八十元。而今天的加碘食用鹽,每斤約新台幣十五元。明代的「斤」約五百九十六克,和今日重量相差無幾,價格上卻差幾十倍,明顯有些說不過去。所以,有人感慨道:「雖有孝子賢孫,少求薄鹵以奉其親,不能得也。」意思是說窮苦老百姓吃不起鹽,有時想給爹娘飯菜裡放一點鹽調調味,卻盡不起這個孝心。
由此我要得出第二個結論:萬曆年間的鹽很貴。
對於萬曆年間的房價,我們留待後面再講,現在不妨探討一下當時食鹽為什麼貴的問題。
據《明史・食貨志》記載,當時官方向「灶戶」(專門負責製鹽的農戶)收購食鹽,每四百斤僅支付大米一石。明代一石大米重約八十公斤,按每公斤四十元計算,一石也就是三千二百元。官方用三千二百元就能買到四百斤鹽,說明「灶戶」生產每斤鹽的成本絕不會超過八塊錢。可是,市面上的鹽價怎就能暴漲到四百八十元一斤呢?
毛病出在體制上。假設您是萬曆年間一位老闆,想批發些食鹽來賣,您必須經過如下程序:
第一,買下一批糧食,運到邊疆軍營,從軍官手裡拿到證明,再回到產鹽區,把證明交給鹽運司;
第二,鹽運司收到的證明足夠多時,會向南京戶部申請一批空白「鹽引」,也就是經銷食鹽的許可證;
第三,鹽運司在鹽引上填寫名字,蓋上大印,發到你手裡;
第四,你拿著鹽引去鹽場支鹽,然後帶著鹽車去找鹽課司接受檢查;
第五,鹽課司檢查完畢,告訴你可以在哪個地方銷售;
第六,你去指定的地點賣鹽;
第七,賣完了鹽,還要把鹽引交給當地政府。
有必要補充的是,上述程序不但麻煩,而且耗時,不但耗時,而且還要花不少錢。因為明朝公務員待遇奇差,相關部門的福利都不高,就等著從別處撈回報了,你主動送上門去,他們自然要用拖著不辦的方式提醒你,直到你主動把白花花的銀子送進他們的腰包。據說在萬曆初年,鹽商每進一次貨,至少需要兩年時間,長的甚至需要五六年。這期間會有多少或明或暗的支出,正史上沒有記載,咱們只有展開想像的翅膀。
由此可見,食鹽的生產成本雖然很低,附加在運輸和銷售環節的成本卻是非常驚人的,那些賣鹽的老闆們吃了這麼大的悶虧,豈能不將鹽價連翻幾十個筋斗?
有朋友會說,那時候的老百姓也真夠笨的,既然鹽商把鹽價定得很高,幹嘛不甩開鹽商,直接去找灶戶呢?灶戶生產食鹽一斤一塊錢,咱就給兩塊,這樣灶戶賺錢了,咱也能吃到便宜鹽。這主意不錯,可惜不現實,因為明朝實行非常嚴格的食鹽專賣制度,除了持有許可證的鹽商,其他人是不能找灶戶買鹽的,誰敢觸犯這一條,輕則充軍,重則砍頭,不但砍買家的頭,還要砍灶戶的頭。您要問為什麼,明朝的官員會解釋道:「從鹽商那兒買的鹽叫『官鹽』,從灶戶那兒買的鹽叫『私鹽』,官鹽貴,卻合法,私鹽便宜,卻不合法,我們怎能做不合法的事兒呢?」如果你接著問:「為啥官鹽合法,私鹽就不合法?」我猜那些官員會賞你兩巴掌。
其實,合法不合法是表面問題,經濟利益才是核心所在。在萬曆後期,明朝太常庫平均每年進賬二百零九萬兩,其中來自食鹽專賣的直接收入就占一百萬兩以上。換言之,正是因為人們買了合法的鹽,才給國家貢獻了將近一半的財政收入。所以,國家當然要提倡大家買合法的鹽,雖然它比較貴;杜絕大家買非法的鹽,雖然它比較便宜。不過,這種話不宜明講。
適合明講的是這些話:官鹽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吃後出了問題,國家會給你補償;私鹽則不受法律保護,不具備轉讓、處分和收益的權利,也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所以購買風險很大……。如果你還左右搖擺,試圖衝向鹽場去買灶戶的便宜鹽,那麼戶部和各地轉運使司就會發出通告,將官鹽定為合法,將私鹽定為非法,然後警告或者禁止你跟非法鹽商打交道,儘管它是那麼便宜,而且在品質上也沒有任何區別。
現在可以說說萬曆年間的房價為什麼便宜了。原因很簡單:那時候的房子全是自建自銷,而這樣的房子總是很便宜,一如私鹽總是很便宜。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古人房市怪現狀:小至房間配置大至都市設計、從西周到民國,古人房市也瘋狂》,貓頭鷹出版
作者:李開周
買房養老、房貸纏身?
我們有的煩惱,古人也有!
林黛玉是被風水害死的嗎?
清代的房子每坪一萬元有找?
炒房最早是從哪個時代開始的?
買賣租賃、環評督更都不是新鮮事
從西周到民國,上自皇帝下到平民,為「房子的事」產生過多少苦惱!皇帝想擴建內城,還得考慮如何安置百姓,平民為求得一處安身立命之所,努力打拼。而為了讓人民安心成家,讓房市運作順暢,政府便於管理,得要有大小規章管束房市的交易。房屋交易之興盛更衍伸出居間仲介的古代經理人。買房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問問蘇軾就知道:他六十歲才終於買了房,還不是買給自己,是要給孩子分家的。
恭喜買了風水寶地,記得繳稅
買了房子還沒完,還得注意繳稅、風水、居家環境等等問題。早於南北朝嵇康就已經和人爭辯風水效用之有無,可說是今日風水師辯術的祖師爺。一般小民如何避稅也不是近代才有人「鑽研」。不過利瑪竇當年就是忘記繳稅,差點就要遭一頓打。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且看古人如何在政策夾攻下生存,在高房價之下求得一席之地。
從裡到外的古代房市怪現狀
本書帶領讀者穿越古今,觀看古代與居家有關的大小事情。從土地開發、房屋買賣、租賃、政策、居家環境、家居生活到裝潢整修。從官書到筆記,從書信到墓誌銘,多元史料見證千年房市如何運作和轉變。從歷史中觀察古人生活,但同時也看見「現在」,古人也和我們一樣有「居住正義」問題。
本書特色
- 台灣版獨家收錄原創插圖
- 特別收錄作者親筆台灣版序

Photo Credit: 貓頭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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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