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瑞邦(Tucker Chang)

美國曼哈頓(Manhattan)刑事法庭陪審團,於美國東部時間2022年12月6日裁定,前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港譯「特朗普」)坐擁的2家公司,遭控涉有「稅務欺詐」、「偽造商業記錄」之罪名成立。

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被定罪的公司分別為川普集團(The Trump Organization)旗下的「川普公司」(The Trump Corp)以及「川普薪資公司」(Trump Payroll Corp)。在過去15年當中,這2家公司為協助高階主管節稅,未能實際通報、繳納管理階層的個人所得稅,甚至以竄改主管薪資紀錄的手段,欺瞞稅務單位。

負責此案的曼哈頓檢察官布萊格(Alvin Bragg)表示:「這是一樁有關謊言和欺騙的案件,川普公司使用的假文件有助於內部高層及公司逃稅。」

川普集團隨即發出聲明回擊,其認為稅務通報不實的責任,屬公司高層主管的個人不法行為,違法者需自行承擔,而非將責任歸咎給任職的公司。川普集團對此亦強調,公司對此案必會上訴到底。

「若有人認為公司應對員工的自身行徑負責、並承擔他們在納稅申報時的錯誤,那這種想法根本荒唐無比。」川普集團在聲明中如此寫道。

川普是否會面臨牢獄之災?

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NPR)表示,雖然唐納・川普的名字,在這一案件中不斷被提起,但他並非是本案的被告,因此不會受到任何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