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母親因不堪長期照顧思覺失調症兒子的壓力,企圖殺子未遂。法院審酌其犯案動機與身心困境後從輕量刑,盼在法理與人情間取得平衡。此案凸顯了精神疾病照顧者所面臨的巨大壓力與社會支持系統的重要性。
台北一名將滿18歲的吳姓男子患有思覺失調症,然而因為不願按時服藥、也不配合回診,導致治療效果不佳。母親長期擔任主要照顧者,多年下來身心俱疲,生活壓力巨大,在絕望下出現結束孩子生命的念頭。
根據判決書指出,今年7月24日上午,母親先到速食店買回玉米濃湯,並將醫師開立的安眠藥磨碎後混入餐點,讓吳男吃下後陷入昏睡。當天下午,她又到雜貨店買木炭,並在兒子房間緊閉門窗、塞縫製造「密室」後,點燃木炭,企圖以一氧化碳中毒方式讓兒子身亡。
吳男在傍晚6點多因濃煙嗆醒,立刻報警並送醫,最後保住一命。整起事件因此以「殺人未遂」收場。
法官指出,這起事件雖然沒有造成死亡,仍是令人心痛的人倫悲劇。母親在案發後坦承犯行,未曾否認,並且正視自己的錯誤。她本身也因長期壓力而罹病,目前持續就醫中,但仍然肩負起照顧孩子的責任。
法院考量,被告的丈夫(也就是孩子的繼父)雖提供家中經濟支援,但孩子剛成年,正需要家庭協助才能適應社會,而母親的角色更是無可取代。如果讓母親長期入監服刑,不僅對她再社會化幫助有限,也可能讓剛成年與尚未成年的孩子首當其衝,失去依靠。
法院認定,被告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依法可處10年以上到有期徒刑的重刑。
不過法院在權衡母子關係、告訴人受到的傷害、犯案動機與後果等各種因素後,盼能在法律與人情之間取得平衡,僅判處母親2年8個月有期徒刑。
思覺失調症是種精神疾病,過去俗稱「精神分裂症」。其中「妄想型」是常見的一種類型。患者通常會出現固定而不符合現實的信念,例如認為自己被監視、有人要害他、或堅信有特殊任務,這些妄想常常會干擾生活與人際關係。
因為缺乏病識感,患者往往不願服藥或治療,導致病情反覆。雖然藥物能幫助控制症狀,但需要長期配合,否則容易惡化,也讓照顧者承受極大壓力。
提醒: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法院審判,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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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