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保留地
敦請蔡政府將原住民族寫入「氣候變遷因應法」:落實轉型正義,別讓原住民成為政策難民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看似已經與自由、民主、法治的社會相接壤,但其土地卻早已殘破不堪。從日治時期、國民政府時期一直到現在的蔡英文政府,那套侵略、掠奪式的法律也一直沿用下來,至今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能完整的將土地還給原住民,讓原住民成為土地上的難民。
政院調查報告稱「查無不法」,族人學者不願背書:沒能證明亞泥違法,只能證明原住民土地被合法剝奪
政委林萬億則說,真相調查報告書是依據調查的相關資料,呈現歷史事實真相,族人倘發現相關新事證,或認調查報告內容得做為事證,自得循法律途徑洽司法或監察機關辦理。
有小農人也有大財團,要求「原住民保留地開放買賣」的「平權會」是什麼?
5月14日,「平權會」上街抗議,訴求解編原保地,讓非原住民也可以自由買買、持有。「平權會」由誰組成?為什麼要求「解編原保地」?
從「民族土地」的角度,重新思考原住民族土地政策
希望透過這篇文章耙梳當前國家政策中的原住民族土地相關法律和政策的解釋、比較和相關問題,也凸顯原住民各族對於土地的傳統規範和社會制度,與當前台灣的土地政策難以接軌的急迫事實。
尖石鄉「山地管制」30年走入歷史,但司馬庫斯卻成了垃圾瀑布?
雖然司馬庫斯成為不少國外遊客來台觀光必遊的勝地。不過最近有外國遊客經過當地,竟見到山坡上居然被堆滿垃圾,簡直像一座垃圾山瀑布。
觀光局將放寬法規限制,讓蘭嶼地下屋以「特色民宿」的名義就地合法
蘭嶼因土地都是原住民保留地,房屋無法取得建照,因此至今沒有任何合法民宿;觀光局希望讓地下屋先以「特色民宿」的名義,先解套讓蘭嶼部分民宿合法。
高市頒權狀還地60戶原民 陳菊感嘆:任內做過最有價值的事
高市原民會說明,回復土地權利,是將原住民保留地的土地權利交還族人。因大多數土地案件所歷年代久遠,甚至溯及日治時期,加上1970至1973年間,政府在整個清查過程中未盡完善,導致原民權益受損,使族人於過程中糾紛不斷。
防古坑「螢火蟲之墓」事件重演 立委提修《森林法》保育天然林
林務局也提出發展林下經濟,要開放造林區林下種植中藥草或其它經濟作物,與放寬「租地造林」標準,造林僅需30%,餘70%面積開放種植果樹等經濟作物。
30年前全村一夜成違建 台東山里部落村民終為房子取得「身分證」
在部分族人與民代感謝「德政」之餘,村長林志郎強調,一切都是民代與縣府努力,「我們十分感謝與肯定,但這不是德政,是遲來的正義!」
國際特赦組織2014人權報告【台灣】:323警方暴力驅離,至今未見任何公正獨立的調查
雖然台灣已進一步採取措施落實國際人權標準,但和平集會自由、死刑、酷刑及其他虐待、居住權、土地權利與性別歧視仍是須嚴正關切的問題。